文物保函〔2024〕11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人境庐和荣禄第建设控制地带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恩元第保护范围内防洪墙应急除险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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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人境庐和荣禄第建设控制地带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恩元第保护范围内防洪墙应急除险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114号
广东省文物局: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人境庐和荣禄第及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恩元第保护区划内防洪墙应急除险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3〕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人境庐和荣禄第建设控制地带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恩元第保护范围内进行防洪墙应急除险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补充拟建项目对人境庐和文物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估。补充恩元第墙体、地面开裂沉降发生时间和现状程度分析。评估拟建项目灌注桩施工和地面压实振动对恩元第结构安全的影响。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优化防洪墙和旱闸立面设计,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议采用简洁、质朴的设计和材料。重点加强振动、沉降和地下水位监测,细化施工期间针对文物建筑裂缝及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措施。合理衔接利用拟建项目周边既有基础设施,补充各向视线通廊必要的绿化遮挡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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