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4〕13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北寨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沂南县振兴西路道路工程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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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北寨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沂南县振兴西路道路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4〕134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北寨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沂南县振兴西路道路工程项目的请示》(鲁文物呈〔2023〕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北寨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沂南县振兴西路道路工程项目。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补充通行量测算,合理规划道路宽度。道路人行道铺装、路灯、停靠站等应与文物本体及环境的风貌相协调,建议行道树等植被采用传统树种。
(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建议汶河桥桥基采用人工挖孔桩,避免施工作业产生的震动对遗址造成破坏。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实施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涉及文物本体保护的设计方案,应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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