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4〕12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周恩来故居保护规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2-05 17:47:54
国家文物局关于周恩来故居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4〕129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周恩来故居保护规划(2020—2035)〉的请示》(苏文物革〔2023〕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所报的周恩来故居保护规划。
二、所报规划尚需作以下调整和完善:
(一)加强现状勘察,深化历史环境研究,补充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等现状评估,进一步明确现存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完善改进举措。完善保护区划调整方案,加强与其他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的衔接。
(二)加强管理协同工作机制,理顺故居、纪念馆管理体制,细化管理要求。故居展陈以原状陈列为主,突出旧址的核心价值和教育功能,细化展示措施,科学核定游客承载量。
(三)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精简文本表达,描述性内容应纳入规划说明,明晰规划分期与实施内容。补充现状照片,补充基础设施、三防设施等规划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并将周恩来故居保护规划报请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四、规划所涉的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另行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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