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全文)
2024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4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推动执法队伍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法治服务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
(一)统筹抓好党中央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按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依法治国办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交通法治建设工作调研,统筹推进行业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二)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做好党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实施审查流程信息化。梳理总结近年来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归纳审查要点和常见问题。统筹开展经济合同审查工作,确保合法合规。
(三)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要求,及时完成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修订工作,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典型行政复议案件征集活动,发布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加强府院联动,完善多元化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一)全面加强立法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国务院年度各项立法任务,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科学编制2024年立法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时间和步骤,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快重点法规立法进程。推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快递暂行条例制修订。推动海商法、民用航空法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推进铁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修订取得积极进展。加快推动国际海运条例修订上报国务院。加快推进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研究起草进程。落实海事职衔要求,加大立法推进力度。制定出台一批行业急需、社会反映强烈的规章。
(三)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优化立法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切实提高审核质效。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立法调研常态化机制,提高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与全国人大、司法部等立法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
三、推动执法队伍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
(一)继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争取综合执法改革牵头部门指导和支持,协调推动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制度。搭建不同层次交流平台,及时交流经验并协调解决改革存在问题。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长效管理机制。
(二)从严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紧盯突出问题,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组织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建立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约谈督导等监督工作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加强调查、核查、约谈、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及时通报负面典型,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三)着力深化“四基四化”建设。组织召开深化“四基四化”建设现场会,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总结推广阶段性成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和举措。开展基层执法大队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优秀“大队长”,打造一批“执法为民”服务品牌,推广一批“执法效能提升”工作法。选拔、培养一批基层执法业务骨干,发挥好传、帮、带作用。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基础性研究和调研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四)积极构建智慧执法体系。深入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电子化办理。深入推进部省执法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执法数据全面归集共享。建立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制度,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壁垒,切实发挥执法数据在行政决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精准化执法。
(五)切实发挥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深化区域执法协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合力。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树立“执法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案卷标准。继续开展执法事项清理。研究制定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工作指导意见,完善裁量基准制度。建立行业监管相关法规制度后评估机制,强化执法与立法的互动反馈。建立执法宣传工作体系,开辟宣传阵地,讲好交通执法故事。完善省市县三级执法联络员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交流,着力打造全国执法“一盘棋”工作格局。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一)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继续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常态化推介地方法治建设典型做法,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掘推广一批普法服务品牌。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督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办好全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