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1号)

浏览量:          时间:2024-02-24 2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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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1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哈萨克斯坦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5年联合公告第531号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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