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23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凤堰梯田建设控制地带内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2-25 01: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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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凤堰梯田建设控制地带内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23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凤堰梯田建设控制地带内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3〕1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凤堰梯田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完善影响评估。进一步明确涉建道路、隧道与凤堰梯田保护区划的相对位置关系。明确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内容,按照道路、护坡、隧道及其作业面等分类,补充景观视线分析,逐项评估对梯田景观的影响。评估K15+530—K16+333区段山体挖掘和挡墙砌体对梯田景观的影响。评估紧贴建设控制地带的隧道区段(K14+530—K15+530段)对梯田及周边山体、水体和景观环境的影响。


(二)依据评估结论优化工程方案。进一步优化选线,尽可能远离梯田保护范围。针对山体挖掘、道路加宽、隧道建设等的范围、区段及施工工艺,提出减缓措施。建议考虑K15+400—K16+320区段向北单侧加宽。弱化加宽道路的片石混凝土挡墙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三)鉴于梯田处于低位,考虑地表径流情况,应补充细化施工期间混凝土拌和废水等废料垃圾的管理措施,完善施工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建议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有较好俯视梯田景观的位置设置观景平台,但应严格控制其体量。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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