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通〔2024〕14号《司法部关于任命李晶等5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4-03-23 22:30:27
司法部关于任命李晶等5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司发通〔2024〕14号
山西、浙江、江西、湖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区)司法厅: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李晶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55人为公证员:
山西省
李 晶 武 帅 贾淑敏 张 蕙 袁静静 李 焘
李春浇
浙江省
潘晔路 夏英杰
江西省
钟 诚 王 璇 占 庆 杨朝明 谢寒旭
湖南省
陈位庆 屈 倩 何青叶 吴园园 张婉琴 梁峥嵘
四川省
艾 鑫 曾 敏 车 晋 陈 聪 丁 豪 桂鹏飞
何 月 蒋明劲 康瑜蕊 李秀伦 李 颜 梁承英
陆梦骄 罗 根 皮圣婕 青 微 邱雪丹 石文超
苏雨霏 文 雯 吴佩雯 肖学菲 杨 涵 袁嘉忆
朱筱涵
云南省
周 赞 何家乐 张 弛 罗金香 龚羽青 李晓竹
应海丽 克家婷 李 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潘晓妍
司法部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