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17〕145号《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1-03 01:04:10
《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7〕145号
2020年修订,修订依据: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修订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32号)
有关金融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规范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保障国债顺利发行和国债市场稳定发展,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制定了《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附件:国 债承销团组 建工作管 理办法
财政部
人民银行
证监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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