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才〔2024〕33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4-03-30 13: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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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才〔202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制度〉等11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要求,按照《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规〔2018〕272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函规〔2024〕50号)相关规定,决定启动实施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制定《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国家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6大类139个指标。

二、时间安排

1. 2024年3-4月,工作布置与培训;

2. 2024年4-5月,基层数据填报;

3. 2024年6月30日前,各地方、各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汇总与提交;

4. 2024年7-8月,完成全国数据审核与汇总。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 请各地方、各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将数据汇总后填写《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并将调查表逐页盖章后报送科技部相关司局。

3. 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联系人:孙欣、徐慧超、王菲菲

电话:010-58882042、58882013、58881429

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




 


科技部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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