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通〔2024〕23号《司法部关于免去马汉林等39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4-04-20 16:42:17
司法部关于免去马汉林等39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4〕23号
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河南、四川、贵州等省(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马汉林等39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39人公证员职务:
辽宁省
马汉林 任传富 梁 艳
上海市
倪宏霞 童阔华 陈 瑛 黄 岚
江苏省
廉宇乾 张敬鸥 周瀚逸 刘 浏 虞锦绣 王立杰
葛向玉 谢化萍
安徽省
陈 潇 孙洪友 赵晓铭
福建省
陈佳莉 蔡晶晶 曾瑞玉
河南省
刘天贵
四川省
陈依群 邓 岚 范蔺平 范小龙 蒋正渝 李茂琳
李 云 刘善华 魏琳雁 熊在平 徐 青 张 杰
章学英
贵州省
易 云 刘 令 周险松 杨 汐
司法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