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40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杭州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4-13 23:20:12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杭州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405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杭州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桂芳桥文物本体结构稳定性分析,详细评估拟建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持续性振动对大运河及桂芳桥的影响,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减缓措施,以及施工和运行期间桂芳桥临时保护措施、稳定性监测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二)结合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深化盾构施工技术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沉降控制指标和盾构施工参数,细化减振、避振、隔振措施以及防塌陷、防渗漏措施,避免大运河河床底部遭破坏,造成隧道漏水坍塌,威胁大运河、拟建隧道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的监测措施,明确监测点位、预警值、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监测频率,并在项目运营期间持续监测。做好施工结束后的场地清理工作,妥善处理盾构施工泥浆,防止污染大运河水质及周边环境。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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