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4〕35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唐代帝陵—光陵、景陵建设控制地带内铜川—白水—潼关输气管道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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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唐代帝陵—光陵、景陵建设控制地带内铜川—白水—潼关输气管道工程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4〕353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唐代帝陵建设控制地带内铜川—白水—潼关输气管道工程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24〕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唐代帝陵—光陵、景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铜川—白水—潼关输气管道工程。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进一步研提绕避遗址保护区划的可行性选线。
(二)若选线无法避让保护区划,应补充完善穿越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线路的施工组织,采取无振动开挖方式,减小施工范围,工程结束后对周围地貌进行恢复。补充管线防腐和防泄漏及监测措施。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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