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35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绮园建设控制地带内杨家弄区块(原人社局)改造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4-13 23:21:17
国家文物局关于绮园建设控制地带内杨家弄区块(原人社局)改造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351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绮园建设控制地带内杨家弄区块(原人社局)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25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绮园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杨家弄区块(原人社局)改造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补充分析绮园文物保护规划及相关规划对该区域的定位和具体管理要求。
(二)优化设计方案。简化建筑改造方案,适当减少立面元素和语言,注意避免眩光,优化照明设计。进一步弱化2号楼体量感,楼梯间不应高于建筑主体,适当压减屋顶女儿墙高度,尽可能使其在绮园内各位置均不可见,减缓对绮园景观环境的负面影响。完善绿化设计,植物品种选择宜考虑四季景观变化情况,建议1号楼屋顶设绿化。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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