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32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内小普陀禅寺僧寮危房整治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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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内小普陀禅寺僧寮危房整治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327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内小普陀禅寺僧寮危房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字〔2023〕2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内进行小普陀禅寺僧寮危房整治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价值研究和现状勘察。补充文物整体价值评估。结合危房整治工程补充必要的地质勘察。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深化细部设计内容,山墙、墀头、栏杆等部位宜延续本地传统做法。淡化拟建项目外立面色彩,避免饱和度较高的选色,应与文物整体环境相协调。补充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文物监测、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避免施工振动和人员活动对海塘本体造成不利影响。
(三)规范图文表达,补充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作为设计依据。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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