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函〔2017〕246号《司法部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09-28 20:28:38

司法部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的函




司发函〔2017〕246号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函》(中核法发〔2017〕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开展公司律师工作,批准来函所附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方案。

请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将申请公司律师人员名单、基本情况等材料送我部审核。



 

司法部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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