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4〕110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4〕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备案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引导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网络动画片创作传播,更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的要求,广电总局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为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动画片,申报时应完成网络动画片规划备案,且能够提交样稿、样片或主要角色动画形象设计。重点扶持符合以下方面要求的网络动画片:
1.围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进行创作,深入挖掘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不得戏说、恶搞、篡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2.导向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较好展现中国人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和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积极奋斗等时代精神。
3.人物生动、叙事流畅、整体节奏紧凑,表现手法具有感染力、表现力,具有较高审美水准,能激发观众共鸣,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协调。
4.创作理念、宣推方式符合网络传播特点,具有创新性、独特性。鼓励采用具有网络特色的创新手段和表现形式,鼓励采用国际化的动画表现手法讲述中国故事,鼓励高水平突破性、探索性的作品。
二、评审流程
(一)征集与初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院校(院系)可参与本次活动。
各省局负责辖区内机构申报项目的接收,初评后将推荐项目报送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中央直属单位在内部初评后,将推荐项目直接报送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相关院校(院系)一般向属地省局申报。原则上,各省局、中央直属单位推荐参评项目不超过3部。
(二)作品复评与终评
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复评与终评,推选出最终入选项目。
(三)入选项目扶持
项目入选后,广电总局将与节目制作机构及其推荐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发放一期扶持资金。广电总局和推荐单位全流程跟踪推进作品创作,指导制作机构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摄制方案,保证节目内容高质量完成。对制作完成并通过推荐单位初审和广电总局验收的项目,广电总局将发放二期扶持资金,给予网络视听平台宣推和播出支持,并向省级卫视推荐播出,扩大项目传播力影响力。
三、报送要求
各省局、中央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别要注意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在初评阶段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
申报机构应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登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wldh.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系统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向相应初评单位提交申报。各省局、中央直属单位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通过申报系统提交通过初评的项目材料。联系电话:010-86096141。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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