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艺发〔2024〕72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的通知
办艺发〔202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推动优秀曲艺、木偶、皮影作品不断涌现,促进曲艺、木偶、皮影艺术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将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国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成果,激发曲艺、木偶、皮影表演艺术团体创作生产活力,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促进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河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邯郸市人民政府
三、时间地点
202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河北省邯郸市
四、主要内容
(一)举办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演出。组织一批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参加展演,其中大、中型剧目6至8台,组台演出节目40至50个。
(二)召开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发展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艺术家、院团代表,围绕全国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演出现状及发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
(三)举办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人才研修班。组织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人员约30人开展理论学习、观摩与研讨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艺术家授课,组织学员观摩展演并提交心得,开展学员交流与座谈。
五、申报要求
(一)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演出
1.申报作品应为2018年以来创作首演的新创作品或整理改编作品,思想性、艺术性俱佳,深受人民群众喜爱。新创作品应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体现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整理改编作品应充分保持本艺术品种的传统特色,内容健康、表演精湛。
2.60分钟以上为大型剧目,30至60分钟为中型剧目,30分钟以下为小型节目。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申报大型剧目或中型剧目1台、小型节目6个,中国煤矿文工团可申报大型剧目或中型剧目1台、小型节目3个。
3.每个申报作品填写《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申报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近期高清演出录像(需带字幕)和电子版剧本。
(二)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人才研修班
1.申报学员应为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活跃在创作一线,从事曲艺、木偶剧、皮影戏编剧、导演、音乐创作、舞台美术创作、艺术评论的优秀人才。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申报学员3名,中国煤矿文工团可申报学员2名。
2.申报学员需填写《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人才研修班申报表》(附件2)1份,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推荐函(主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及申报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至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179号)。联系人:李曈 0310-3208672、3208658。
申报表电子版、演出视频、电子版剧本存储在同一U盘中寄送,同时将网盘链接发至邮箱hdyishuchu@126.com。报送材料请标注“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申报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优秀证书。
(三)参演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给予支持和保障。
(六)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发展研讨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1. 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申报表
2. 曲艺、木偶、皮影艺术创作人才研修班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