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共发〔2024〕83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百团汇演活动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百团汇演活动的通知
办公共发〔2024〕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为展现近年来群众文艺发展成果,加强基层群众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定于2024年5月至12月开展全国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百团汇演(以下简称“百团汇演”)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内涵丰富的群众文艺团队展演活动,坚持热在基层、火在群众,遴选一批优秀群众文艺团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群众文艺发展成果,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力营造爱国奉献、团结奋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承办单位: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中国文化馆协会
支持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平台支持:国家公共文化云、各地公共文化云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展演(5月至8月)
各省(区、市)以“百团汇演”为品牌,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创新融合品牌群众文化活动,因地制宜组织本地区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引导优秀群众文艺团队进社区、进街区、进景区。开展公益讲座、专题培训、大师课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
(二)线上展示(5月至12月)
国家公共文化云依托新媒体矩阵开设活动专题,通过直播、录播、短视频等形式展现各地“百团汇演”活动情况、群众文艺团队风采,搭建群众文艺团队交流学习平台,积极推动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制作、整合全民艺术普及慕课资源,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群众文艺工作者延伸倾斜。
(三)“百团汇演”成果展示(10月)
在浙江宁波举办全国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百团汇演”成果展示活动,遴选部分优秀群众文艺团队集中展演展示,推进区域间交流互鉴,线上线下融合联动,通过多种形式展现群众文艺发展成果。国家公共文化云同步直播并开展网络互动。
(四)总结推广(11月至12月)
各省(区、市)总结本地区2024年“百团汇演”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总结和活动情况。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优秀群众文艺团队交流巡演。
四、参演团队要求
(一)团队要求
1.参演团队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参演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注意团队年龄、性别均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3.参演作品类型要涵盖群众文艺各主要艺术门类,形式多样,突出区域、民族特色,反映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4.广泛发动群众自发组织并常年开展活动的群众文艺团队参加,优先考虑艺术思维新、文艺类型新、创作机制新的团队,非文化馆(站)办和指导团队的比例不少于参与活动的三分之一。
(二)激励机制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遴选并公布本地区“百团汇演”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名单,并推荐3支团队参选全国“百团汇演”优秀群众文艺团队。
五、责任分工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负责活动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确定活动工作方案。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因地制宜举办省级“百团汇演”活动。做好意识形态审核工作,配合做好专题推广,及时汇总整理本省活动相关数据、音视频、活动总结等材料。
中国文化馆协会负责联系发动各级文化馆站组织公益讲座、培训辅导等文化惠民工作,开展交流活动,推进全民艺术普及。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负责线上展示各项工作,依托国家公共文化云开设专题专栏,配合媒体做好宣传推广。
六、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推动活动有序开展。各地要认真组织展演活动,制定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精选群众喜爱的群众文艺团队,落实经费保障,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具体安排。坚持群众主体,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加强安全保障,严把意识形态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线上线下活动有序开展。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
(三)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展演展示。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发挥行业宣传矩阵作用,通过专题、专栏、网络直播等方式展示推广。加强与新媒体、自媒体合作,用好短视频平台,通过设置话题等多种方式让群众参与。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