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4〕55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洪州窑遗址保护区划内丰城大联圩治理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5-19 02:26:57
国家文物局关于洪州窑遗址保护区划内丰城大联圩治理工程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4〕558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州窑遗址保护区划内进行丰城大联圩治理工程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24〕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洪州窑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丰城大联圩治理工程。
一、所报项目方案应补充文物保护应急预案和相关防护措施。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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