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4〕50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大秦·山水逸境住宅小区项目(一期)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5-19 02:28:51
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大秦·山水逸境住宅小区项目(一期)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4〕50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大秦·山水逸境住宅小区项目(一期)涉及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陕文物字〔2024〕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秦咸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大秦·山水逸境住宅小区项目(一期)。
一、建议所报项目方案将2号楼楼位向东移动,为考古新发现的古道保护预留足够的空间,并对古道进行地表标识;建筑立面,庭院小品,坐凳、路灯等设施中宜增加相关文化元素。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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