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民政部令第72号)
浏览量: 时间:2024-05-25 18:38:42
《民政部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
民政部令第72号
《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3月29日第3次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民政部
2024年4月16日
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
决定废止1999年12月23日公布的《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民发〔1999〕12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