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渔〔2017〕6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渔业渔政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0-16 20:08:39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渔业渔政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渔〔2017〕67号






为进一步适应统计工作新形势,提高广大基层渔业统计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渔业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我部定于10月下旬在贵州省铜仁市举办2017年全国渔业渔政统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渔业统计基础知识。

(二)休闲渔业监测报表制度、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统计报表制度、渔政统计管理制度及相关指标解释。

(三)研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与2016年渔业统计年报主要数据衔接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4-27日。24日报到,27日返程。

地点:铜仁市南长城国际大酒店(贵州省铜仁市南长城路金滩商业休闲港,电话:0856-5939999,18085612072)。

交通路线:1.从铜仁凤凰机场(距酒店22公里)出发,乘坐机场大巴至华夏医院下车,步行10分钟到达南长城国际大酒店;2.从铜仁南高铁站(距酒店70公里)出发,乘坐大巴车(末班车发车时间为17:30)到达铜仁客车站,下车后在温州大酒店附近转乘出租车到达南长城国际大酒店。

三、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渔业重点县(市、区)渔业统计人员(含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统计员)。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由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共同主办,相关事务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以下简称“总站学会”),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办。

(二)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人员培训和素质提高工作。要结合本辖区渔业统计发展实际,按照名额分配表选派渔业主产县(市、区)专司统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人员中应包括一定比例的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统计员。

(三)为便于安排培训住宿等相关事务,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务必于10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发送至总站学会(传真或电子邮箱)。

(四)培训班不收取培训、教材、资料、食宿等费用,往返交通费自理。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位代表自行前往酒店报到。

(五)请培训事务承办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务实、节俭、实效等原则办理相关事务,严禁奢侈浪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或会务承办单位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渔情监测与市场加工处陈鹏,电话:010-59192971、59192995(兼传真),电子邮箱:Yuqingchu@agri.gov.cn

(二)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任甜甜,电话:021-62456986(兼传真)、156180288976,电子邮箱:Changzonghe@agri.gov.cn

(三)总站学会夏芸,电话:010-59195187(兼传真),18600564172,电子邮箱:cfishxinxi@163.com

(四)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安元银,电话:0851-85815762(兼传真)、15285567020,电子邮箱:503473310@qq.com


附件:

1.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代表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农办渔2017年6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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