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财务函〔2017〕103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函〔2017〕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委预算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根据《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经过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程序,第四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竞争性选拔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结果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选拔原则,将基本评价(10%)、笔试(60%)、面试(30%)3项成绩汇总,按照每省份至少一名领军人才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成绩高低,确定陈慧媛等60名同志(详见附件)作为第四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首次集中培训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0日—11月24日。具体事项以我委财务司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印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入选学员所在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已经入选的学员因各种原因放弃入选资格的,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以单位公函形式告知我委财务司,其中委预算单位和中医药管理局可直接行函;其他人员需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函。空出名额将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第四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11月3日前邮寄到学员单位和本人,具体事项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官网及时公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联系人及电话:
朱佩慧 (010)68792153
马子华 (010)68792573
陈春梅 (010)6879257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杨 宁 (010)64505043 13621383482
郑阿杰 (010)64505158 17601651201
附件:第四批卫 生计生行业经 济管理领军人 才培养学员名 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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