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4〕67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桑犊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潍坊市渤海路南延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6-16 04: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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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桑犊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潍坊市渤海路南延工程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4〕670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再次上报潍坊市渤海路南延工程穿越桑犊故城遗址有关材料的请示》(鲁文物呈〔2024〕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桑犊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潍坊市渤海路南延工程和你局意见。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考古成果和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补充遗址分布区域与拟建线路位置关系的小比例图纸。


(二)明确标注拟建道路的挖方、垫方、桥梁区域,并进一步评估建设对遗址安全及景观风貌的影响。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五、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要求,根据已有考古成果科学研提桑犊故城遗址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性质调整的关系。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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