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65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处州廊桥之来凤桥建设控制地带内吴田姓危旧房翻建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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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处州廊桥之来凤桥建设控制地带内吴田姓危旧房翻建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658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州廊桥之来凤桥建设控制地带内吴田姓户危旧房翻建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4〕8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处州廊桥之来凤桥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吴田姓危旧房翻建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进一步补充说明拟翻建建筑周边环境及街巷道路等相关情况。补充拟建建筑所在位置各向视线通廊分析。评估周边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情况。
(二)优化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进一步优化建筑立面、门窗样式等设计,可不限于仿古样式。不建议外贴面砖,宜采用清水墙做法。不建议采用成品仿古门窗。注意处理好坡屋面排水与相临房屋的交接节点,并利用好已有给排水设施。
(三)完善图纸。补充标注屋脊标高、屋面出挑距离等内容。补充墙身基础大样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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