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办发〔2017〕336号《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旅游文化项目实施及营销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旅游文化项目实施及营销培训班的通知
旅办发〔2017〕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旅游业发展“三步走”战略,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国家旅游局定于2018年1月中旬在河南省开封市举办旅游文化项目实施及营销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了解我国文化旅游的现状、前景,加快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更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认识文化旅游所面临的问题及其相应的应对方法,实现文化旅游政策资源、专业资源及其相关信息的共享和优化。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选派旅游文化项目实施、营销企业负责人,共计160人,每省5人。
三、培训内容
国家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支撑背景下的中国文化旅游发展趋势、地域文化旅游规划、挖掘与包装、投融资、营销策略,同时探讨文化旅游开发的误区、问题及方法,座谈全国文化旅游发展的经验与不足等。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学习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时间
2018年1月10-16日(1月10日报到,1月16日返程)。
五、承办单位及培训地点
(一)承办单位:国家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河南)。
(二)培训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中州金明国际酒店(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开封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正门北侧;联系方式:0371-23999888 )。
六、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选派参训人员,于12月29日之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承办单位。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和“旅游人才”栏目下载。
八、联系方式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彭锦伟、赵洪青
电话:010-65201928/65201925;传真:010-65201900。
承办单位联系人:闫君健
电话:0371-65906882/13938511695;
传真:0371-65506043。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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