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办发〔2017〕334号《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邮轮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邮轮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旅办发〔2017〕334号
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旅游业发展“三步走”战略,大力发展邮轮旅游,国家旅游局定于2018年1月中旬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全国邮轮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围绕邮轮旅游发展趋势、经营管理、产品设计和营销推广创新等主题,大力培养一批懂管理、会经营、善营销的国际化邮轮旅游管理人才。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沿海省、市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大型旅游企业管理人员、院校旅游专业骨干师资,共计150人。其中:福建省30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12人。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邮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邮轮产业综合提升,邮轮旅游宣传营销,国际邮轮旅游校企合作经验交流,邮轮母港实训和国际邮轮实训等。
四、培训时间
2018年1月14-21日(14日报到,21日返程)。
五、承办单位及培训地点
(一)承办单位:国家海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
(二)培训地点:厦门白鹭宾馆(地址:厦门市虎园路6号,电话:0592-2052222)。
六、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七、其他
(一)请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名额认真组织选派参训人员,于12月29日之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承办单位。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和“旅游人才”栏目下载。
(三)1.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崔巍、赵洪青
电话:010-65201943,传真:010-65201900。
2.承办单位联系人:叶知知、朱晓珍
电话:18606005159,13959298172
传真:0592-8268928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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