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函〔2017〕73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7-12-20 22:38:38

国土资源部关于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的批复






国土资函〔2017〕730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报〈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的请示》(鲁国土资呈〔2017〕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原则同意你厅呈报的《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要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规划管控、保护优先,坚持优化供给、效率倍增,坚持改革创新、补齐“短板”,坚持绿色发展、共享共建。通过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活动,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努力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高层次、更优质量的经济增长,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和国土资源绿色发展,为全国提供示范和借鉴。

三、要在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活动中,牢牢把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着力推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监管、绿色矿山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五大行动”,实施改革创新、国土资源信息化提升、“双基”建设“三大工程”,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和供给结构,切实增强资源环境保护治理成效,全面提升山东省国土资源综合治理能力,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新格局,保障示范省创建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四、要加强示范省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经验总结,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宣传推广,确保示范省创建按照《工作方案》安排规范有序推进。要对示范省创建实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部省沟通,对示范省创建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部。我部将加强业务指导,共同做好示范省创建工作。





附件:山 东省国土资 源节约集 约示范省创 建工作方 案





 

国土资源部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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