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7〕21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7-12-27 20:45:5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219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常德至益阳至长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7〕9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完善高速铁路通道,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以下简称“常益长铁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常益长铁路起自常德市常德站,经汉寿、桃江、益阳、宁乡至长沙市,引入长株潭城际长沙西站。正线全长156.82公里,设站5座。另建设本线与长株潭城际铁路联络线约5.97公里,同步建设黄金动车运用所。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0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277.27亿元,其中工程投资266.07亿元,动车组购置费11.2亿元。

资金来源为:本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筹资建设。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138.64亿元。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27.71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湖南省出资110.93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46.26亿元),由湖南省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和沿线地市财政出资解决。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投资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合资公司,承担项目运营管理。项目建设工期4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本项目与在建的黔张常铁路及相关路网衔接,更好发挥通道效益。

(二)结合城市规划,优化铁路枢纽布局,强化与其他对外交通方式、城市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有序推进铁路客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三)严格按批复要求落实地方出资,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 标投标事项核 准意 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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