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7〕1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30 02:11:4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审计署,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我部考试中心和各地发送2017年度有关资格考试成绩光盘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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