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通法改〔2017〕12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专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03 00:50:48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专家的通知





国能综通法改〔2017〕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能源软科学领域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能源软科学评审提供支撑,依据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和《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将对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增补,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范围:在能源经济、能源管理、能源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声誉,且长期从事能源规划设计、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专家学者。

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

二、征集方式


采用定向征集与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定向征集单位名单详见通知附件2。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业务能力

1.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2.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熟悉能源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定期参与能源软科学及相关领域课题、技术成果研究,能胜任评审工作。

3.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评审相关的监督管理。

(二)综合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践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

2.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其他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方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专家自荐或者单位推荐方式提出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完整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个人申请的在“被推荐人意见”栏注明“个人申请”并署名,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盖章),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寄送申报材料并发送电子邮件。

(三)选用管理

1.根据申请人或被推荐的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对所有专家个人的详细信息,严格保密;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审,并对专家参与评审情况备案记录。定期对评审专家进行更新,推动评审专家能进能出。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邮 编:100824

联系人:刘一龙

电 话:010-66597499

传 真:010-66026865

邮 箱:fagaisi@nea.gov.cn,expert@chnergy.org



附件:【略】

1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表(自荐表)

2 定向征集单位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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