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8〕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20 04:23:5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推动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力度,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4〕70号),我部将于2018年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围绕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二)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为主,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二、申报内容及程序

(一)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

(二)高级研修项目应当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倾斜。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6天左右,学员70人左右。

(三)各地、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题范围精心组织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为原则,结合各地各部门以往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征集的选题进行遴选,制定下发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四)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助,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项目完成后按有关财务规定到我部报销。每期项目资助上限为19万元。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18年2月14日前通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zsgxgc.gov.cn),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以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邮编:100101)。



附件:专 业技术人 才知识更 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 修项目申 报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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