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牧〔2018〕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资格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22 23:07:0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资格的通知
农办牧〔2018〕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7〕4号)要求,各省(区、市)按照示范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检工作,并按照程序报送了复检结果。根据各地复检情况,共有170个示范场不符合《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复检不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按照要求对复检合格示范场换发标牌,同时继续强化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监管与指导,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
附件:农 业部畜 禽养 殖标 准化不合格示 范场名 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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