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8〕1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8〕13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报送的《关于报送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7〕6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布局,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同意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建设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北起云桂铁路弥勒站,途经弥勒市、开远市,南至红河州蒙自市,新建正线弥勒至红河机场站约107公里,共设5座车站。同步新建弥勒下行疏解线7公里,改建既有蒙自至河口铁路约4公里。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15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36.2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32亿元,动车组购置费4.2亿元。
本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筹资建设,总投资136.2亿元,资本金占85%,计116亿元。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55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云南省出资61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6.3亿元),使用已安排的专项建设基金和省、州财政性资金解决。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出资各方对滇南铁路公司增资扩股,相应调整股比。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滇南铁路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建设工期6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本项目与云桂铁路、蒙自至河口铁路等既有铁路及相关路网衔接。
(二)有序推进铁路客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结合城市规划,优化铁路枢纽布局,强化与其他交通方式、城市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
(三)严格按批复要求落实地方出资,并将地方政府出资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南方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 标投 标事项核 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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