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渔发〔2018〕3号《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30 23:33:44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农渔发〔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夯实渔业基层基础建设,2017年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和基层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经各地申报、逐级考核推荐,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审议和公示,确定辽宁省兴城市等31个县(市、区)为“2016-2017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名单见附件1),确认辽宁省绥中县等44个“2014-2015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复核通过(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是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推进“平安渔业”建设的有力抓手,希望“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获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继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深化创建活动,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促进现代渔业建设和安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1.“2016-2017年度全国平 安渔 业示 范县”名 单

2.“2014-2015年度全国平 安渔 业示 范县”复 核通过名 单




 

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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