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监函〔2018〕48号《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电子商务羊绒针织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8-02-02 02:46:53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电子商务羊绒针织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18〕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底,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羊绒针织品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的方式,抽查了58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

(二)样品来源。

本次抽查涉及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网易严选、天猫和唯品会共5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销售的羊绒针织品。其中,抽查了天猫销售的23批次产品;抽查了京东商城销售的7批次产品;抽查了唯品会销售的26批次产品;抽查了苏宁易购销售的3批次产品;抽查了网易严选销售的1批次产品。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重点抽查B2C模式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B2C模式即“商对客”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5家电商平台企业,其经营模式均以B2C为主。其中,在京东商城等4家电商平台抽查均以平台自营产品为主,在天猫平台抽查以旗舰店、品牌专卖店为主。

二是突出抽查季节性热销产品。本次抽查选取了网上消费者质量关注度较高、特定季节热销的羊绒针织品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羊绒针织品抽查,涉及58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不合格项目均为纤维含量。纤维含量标注存在标实不符问题,如:有的产品明示山羊绒含量为100%,而实测山羊绒含量仅为36.8%;有的产品明示山羊绒含量为30%,但实际产品中并不含有山羊绒。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等突出质量问题,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17年电 子商务羊绒针 织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 查产品及其企 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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