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函〔2018〕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2-07 22:12:45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复核与公示,教育部认定北京市昌平区流村中学等1035所学校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是引领青少年学生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增强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的重要途径;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全过程融入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探索学科融合协调发展,整合优化美育资源,全面提升学校美育质量的创新之举;是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的有益探索。

各传承学校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以课程教学为基础,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支撑,以辐射带动为拓展,以成果展示为助推,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打造成本校的美育特色和品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传承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传承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第二批全国中小 学中华优秀文 化艺术传 承学校名 单




 

教育部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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