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冠以省名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冠以省名的劳务派遣企业。
二、报告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报送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2014年12月份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复印件);
5.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6.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样本);
7.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
四、几点说明
1.报送材料中第5项为本单位与所有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2.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henanlwpq@163.com。经营情况报告书请到henanlwpq@126.com邮箱下载(密码69690082),电子文档发送至此邮箱。
3.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限期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海山
联系电话:69690081
传真电话:69690320
附件: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doc
2015年1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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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4年度, 劳务派遣, 经营情况报告,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