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协字〔2018〕7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1 01:58:25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协字〔201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规范化市场培育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工作原则。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重点关注“国家关切、地方关键、百姓关心”的行业及领域,优先选择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需求强,市场规模大、积极性高的单位作为培育推荐对象。

二、报批程序

遴选申报工作按照专业市场自主申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审定的程序开展。

(一)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本年度遴选申报材料通过“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marketipp.com,以下简称“系统”)在线提交。已有该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的相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按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指导相关市场完成材料提交工作。

前期未使用过该系统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请于系统遴选申报功能开放期间(2月1日-3月31日)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各地市知识产权局(或相关管理单位)及参与培育各市场的用户名和密码分配工作由相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完成。具体请参照《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相关操作说明,该手册可在系统遴选申报页面下载。

(二)组织申报与遴选推荐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有意愿参加培育工作的市场填写并提交《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申请书(2018年度)》(附件1)和本市场《培育计划》(参考提纲参见附件2)。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对本区域内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情况对相关市场进行初选,遴选3-5家市场作为本地区拟培育对象,填写并提交《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2018年度)》(附件3)和本地区整体《培育方案》(参考提纲参见附件4)。

(三)审核批准。根据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情况和各市场提交的申报材料,综合考虑多项因素,确定并批准符合要求的市场开展培育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项目组织领导,保障本年度遴选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一)重视市场遴选,严把推荐质量关和材料审核关。根据工作整体安排,2018年是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的最后一年。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综合考虑实体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业态,将市场规模大、工作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场纳入推荐范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加强与工商、版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调动商协会、服务机构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要注重与其他相关工作的相互融合,将社会监督、纠纷调解、执法检查、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等工作与市场培育工作结合开展。要加强对相关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帮助市场主办方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切实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在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起草制定、提升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推动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组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切实举措的申报单位,我局将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官网下载

1.知识产 权保护规范化市 场培育工作申 请书(2018年度)

2.市场培 育计划参考提 纲

3.知识产 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 荐表(2018年度)

4. 地区培 育方案参考提 纲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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