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水函〔2018〕20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撤销台州市万舟海运有限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8-02-12 12:03:4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撤销台州市万舟海运有限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复函




交办水函〔2018〕201号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

你局《关于转报申请撤销台州市万舟海运有限公司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请示》(浙港航〔2018〕14号)收悉。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鉴于台州市万舟海运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9号)规定的许可条件,经你局监督整改后仍不符合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相关经营资质要求,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撤销台州市万舟海运有限公司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交浙XK0577)自动注销。

请你局将本决定送达该公司。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2月2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30856.html

本文关键词: 交办水函, 交通运输部, 办公厅, 撤销, 国内, 水路, 运输, 经营, 许可, 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