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函政〔2018〕171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函政〔2018〕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18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2018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以“科技创新 强国富民”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动员全社会主动支持、积极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时间:2018年6月1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的预赛。
决赛时间:2018年6月20日—22日
决赛地点:广州市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sc.cn/qgkpjj2018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中科院、各直辖市、决赛举办地广州市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军队推荐9名选手参加决赛。各代表队原则上安排1名领队,建议观摩人员不超过8名。邀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参加决赛(各不超过6名)。
(二)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或兼职科普讲解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参赛,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费自理,不需交纳参赛费用。专家聘请、参赛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6月11日前完成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联盟杨玉娟、于力、罗婉艺
电 话:020-39348107、39348014、39348046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5813316776、13926062513、13660677212
邮 箱:gzkplm@163.com
会务QQ群:700836537
附件:
1.2018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2018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3.2018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
科技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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