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监测函〔2018〕16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表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检查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的通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表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检查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的通报
环办监测函〔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017年10月,原环境保护部启动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工作,从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陕西、宁夏等9个省(区、市)环境监测站抽调骨干人员,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了历时3个月的检查监测。
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抽调人员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长期驻点监测,每天工作在离地面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高空监测平台,克服困难,不畏艰辛,充分发扬了环境监测人连续作战、求真务实、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通过监测查处了一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综合评价,雷鹏真等35位同志(名单见附件)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现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希望全体监测人员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提高监测业务水平,为不断提升环境质量作出新的贡献。
感谢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陕西、宁夏等9省(区、市)对我部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检查监测工作表扬人员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代章)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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