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旅函〔2018〕2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全体导游参加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全体导游参加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的通知
办旅函〔2018〕25号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导游培训工作,提升导游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依据《导游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全体导游参加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培训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导游可随时登录“云课堂”平台进行在线学习。
二、培训内容
“云课堂”课程主要采取视频“微课程”形式,每个课程约15-20分钟,针对导游工作知识点、能力点等,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目前在线课程1100余个,内容涵盖导游工作主要方面。
2018年培训必修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和“文明旅游服务”等4个方面,每个方面每名导游应选择不少于2个课程进行观看学习;其他内容为选修内容,由导游自主选择学习;每名导游共可学习不超过20个课程(累计学习时间约5小时)。
三、学习方式
(一)注册
尚未在“云课堂”平台注册的导游,可登录“云课堂”网站,网址为www.zgdaoyou.com,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按照提示凭电子导游证号等信息进行注册,通过后台验证后可登录学习。已经在“云课堂”平台注册的导游,可继续凭原有账户登录学习。
(二)登录
注册成功后,可通过以下方式登录学习:
方式一:通过“云课堂”网站学习;
方式二:在“云课堂”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云课堂”APP,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导游云课堂”,从中下载“云课堂”APP,通过手机APP学习。
方式三: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tourguide.12301.cn本人账户后,点击“知识库.导游云课堂研修培训”,跳转到“云课堂”平台进行学习。
四、培训管理
(一)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导游“云课堂”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我部对各地导游学习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定期发布相关报告。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本省“云课堂”管理账户加强培训管理。(此前已为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云课堂”管理账户继续有效。)
(三)“云课堂”培训不向参训导游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学习产生的上网费或手机流量费由导游本人承担。
(四)5月1日前或11月1日后完成的学时不计入2018年培训学习时间。
(五)项目支持
1.“云课堂”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曾铮,电话:0592-8266722、18695630158,电子邮箱:38069142@qq.com。
2.“云课堂”培训服务支持 联系人:于国艳,电话:0592-8266725、18350281697,电子邮箱:83278080@qq.com。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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