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计发〔2018〕7号《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23 23:54:51

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





农计发〔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有关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走质量兴农之路,引导农业加快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我部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质量兴农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农业农村经济的基础条件和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的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必须实现工作导向的重大转变和工作重心的重大调整,在农林牧渔各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推进质量兴农,并逐步贯彻到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推进质量兴农,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根本方向。

二、坚持以质量为导向,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推进质量兴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质量为导向,全面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牢固树立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的理念,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方式方法、政策投入、资源配置,加快构建质量兴农的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农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筹做好农业质量年总体设计和工作安排,依托市场手段调动各类要素资源,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三)坚持部省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加强统筹指导,建立协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质量兴农相关行动,形成推进质量兴农工作的强大合力,打造总体布局、多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注重典型引路和分类施策,构建产业质量提升长效机制,确保农业质量年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扎实实落实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

(一)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新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100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00项、其他行业标准200项,增加制定农产品品质标准。加强标准的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鼓励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100个果菜茶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新创建一批现代化示范牧场,在100个畜禽养殖场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创建,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深入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新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场500个以上,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试点。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调整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

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增加农药和兽药抗生素等监测参数至122项,扩大监测范围,覆盖全国150个大中城市基地和市场的5大类产品110个品种,针对一些品种的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监测。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启动实施农产品品质评价计划,促进质量安全和品质营养水平同步提升。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等挂钩,率先将绿色、有机、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选择10个省份开展追溯示范试点。强化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条件、手段和业务能力。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制修订。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实施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启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平台,开展“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发挥第一批10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作用,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线上线下市场设立安全县优质农产品专区,扩大市场影响力。开展第二批215个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核查验收,合格的予以命名,推动安全县农产品全面实现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省(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总结安全县创建模式,强化示范推广。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兴农模式。发挥垦区和大中型农场引领作用,建设农垦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

(五)产地环境净化行动。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在100个果菜茶生产大县大市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在150个县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支持200个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整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东北、华北地区150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西北、西南地区100个县开展农膜回收试点。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修复试点。加强资源保护,全国深松深耕整地面积达到1.5亿亩以上,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黑土地保护整建制推进试点。

(六)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发布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建立国家级农业品牌目录,指导各地建立省级、市级目录。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特优区)管理办法,推动一个特优区塑强一个特色区域公用品牌,启动第二批特优区认定工作。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登记保护15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遴选推介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开展绿色食品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推进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的考核、管理和保护,指导各地制定品牌培育塑造、宣传推介、监管保护等办法。举办十大农产品出口促销系列活动,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七)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印发《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规划(2018-2030年)》。强化质量兴农技术创新,推广一批提质量、保安全的生产技术。深化玉米、水稻、小麦、大豆良种联合攻关,加快绿色优质品种更新换代。在10省区启动特色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发掘优质特色种质资源,选育一批优异性状的绿色优质新品种。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再创建100个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八)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启动家庭农场精准管理服务试点示范,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经营稳定、效益明显的高质量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研究将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作为评定标准,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开展专题培训。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培育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全年培训包括小农户种养能手在内的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全面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实现覆盖优质用户10万人以上。

四、强化农业质量年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质量年工作,把推动质量兴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行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顶层设计。农业部将组织编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

加快谋划质量兴农支持政策。部内各相关司局要细化实化各项行动安排,明确具体举措和时间进度。各地要按照农业质量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或意见,精心组织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

(三)加强培训指导。各地各单位要围绕质量兴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经验交流,推进协同合作,指导基层及时破解难题;要加大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模式推广,强化技术培训,开展技术交流,提高绿色技术应用水平。

(四)加强宣传推介。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互动、对接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加深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了解;要深入开展调研,总结质量兴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简报信息。

(五)加强评价考核。各地要加强质量兴农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研究,推动地方将质量兴农关键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加大督导整改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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