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8〕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28 23:53:1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综合国防素质,全面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教育部决定2018年度继续举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与形式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军民融合发展理论与实践、国际形势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等专题进行研修。解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提高站位、凝聚共识,积极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国防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要求,研究探讨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策措施。

专题研修班采取授课辅导、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实地教学等形式组织实施。

二、研修要求与考核

专题研修班列入《2018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研修期间,学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培训九条规定要求,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研修任务并提交一份创新工作案例。

请各承训军事院校按《教育部干部培训项目评估暂行办法》要求组织评估,进一步提升干部培训质量。考核合格者,由承训军事院校颁发修业证书。

三、研修对象与经费

2018年度专题研修班共三期,研修对象(见附件1)分别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和高校现任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倾斜。已参加前期研修的省属高校领导干部不再参加本年度的研修。

专题研修班的经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等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四、报名事宜与联系方式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专题研修班的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第十五期、第十七期请于2018年4月24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空军指挥学院,第十六期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按要求直接填写学员推荐表,报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联系人: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李富兵,联系电话:010-66096474, 邮箱:66096474@moe.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2018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计划

2.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推荐表

3.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名额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34228.html

本文关键词: 教体艺厅函, 教育部, 办公厅, 举办, 2018年度, 教育, 行政部门, 领导干部, 国防, 教育, 学生, 军事, 训练, 专题, 研修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