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培训函〔2018〕2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培训函〔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8〕345号),我部定于2018年5月在北京举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为5月22-23日。报到时间为5月21日10:00-20:00。
二、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
三、培训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审批原则和技术导则等。
四、培训对象
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每个省级行政区内报名总人数不超过4名。请优先选派基层新近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请各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环保部门相关人员报名,确定其中1人作为联系人,并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承办单位。
(二)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围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或遇到的问题,提前准备分组讨论发言提纲。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忠华
电话:(010)84916817,13601356106
传真:(010)84915327
(二)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刘继元
电话:(010)58719700,58719866,13683071512
附件:2018年建 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 价管理培 训班报 名回执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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