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财务函〔2018〕305号《关于公布第三期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并组织集中培训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三期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并组织集中培训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函〔2018〕3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根据《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经过地方推荐、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等工作程序,第三期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确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确定结果
根据《实施方案》,在各省份筛选、选拔基础上,依照推荐条件及各省份名额,审核确定李刚等100名同志(详见附件)作为第三期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学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首次集中培训时间定于2018年5月16日-26日,5月15日报到。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入选学员所在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入选学员因各种原因放弃入选资格的,请于5月9日前以单位公函形式告知我委财务司。
(三)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5月9日前通过电话(010-68792891)或传真(010-68792175)实名反映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司联系人及电话:习蕾 王金玲 010-68792891、68792649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刘伟 010-64505133
附件:第三期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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