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监测函〔2018〕44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5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8-06-12 14:49:17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5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环办监测函〔2018〕444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以来,按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建设序时进度要求,各地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同步推进水站工程建设和文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其中,22个省份水站站房主体工程全部完工,近6成水站具备设备安装和验收交接条件(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5月31日,959个需地方新建的水站中,886个站房主体工程已建成,占92.4%(扣除因封冻期较长开工较晚的水站,站房主体工程完工率达99.3%);568个水站已完成内外装修和辅助设施建设,具备设备安装和验收交接条件,占59.2%。530个地方投资的已(在)建水站中,364个水站已完成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占68.7%。14个国家投资地方建设的水站中,10个水站已建成,2个水站主体完工,2个水站在建(详见附件2)。

其中,江西、天津2个省(市)新建水站、已建水站已全部具备验收交接条件,率先全面完成水站建设任务。宁夏、山东、北京、云南、河北等5个省(区、市)新建水站站房和配套设施、采水系统全部建成,具备验收交接条件。浙江、河南、安徽、陕西、重庆、广东、青海、上海、江苏、福建、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山西(除个别封冻期较长的断面外)等15个省(市)水站站房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二、存在问题

受连续降雨、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影响,还有7个水站站房主体工程尚未完工(不含封冻期较长开工较晚的水站)。

三、有关要求

按照我部统一部署,2018年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水站建设任务并联网运行。各地务必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在确保水站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水站工程建设和文化建设进度,扎实做好水站运维交接工作,确保水站按期全面实现联网运行。



附件:

1.各省(区、市)水站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2.国家投资地方建设水站进展情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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