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8〕3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6-18 17:02:4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师范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音乐、美术教师队伍,展示新时代高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经研究,定于2018年10月中下旬分别在广西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并就音乐、美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行研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培养素质全面、一专多能,适应中小学校需要的艺术教育专业人才。基本功展示是对高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一次集中检查,也是推动高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要求,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的省(区、市)至少推荐1所试点学校参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可直接报名参加。

联系人及电话: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张黎明(副院长)13507732664,杨慧芳 18107737536、0773-3696280(兼传真)。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朱珺(副院长)0571-28867958、13857166251,胡俊(美术教育系主任)0571-28865746、13750880010,盛乐阳 13456969778。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陈勋010-66097189、毛亚男010-66097226。



附件:【点击下载

1.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

2.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名单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名单

5.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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