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监〔2018〕21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3·7”特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3·7”特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国药监〔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江苏省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3·7”特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捣毁生产销售窝点5个,查获大量违法化妆品及原料,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刑事拘留16人,涉案金额超过亿元。
在案件查处中,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同志多次听取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办案进展的汇报,并组织做好办案经费保障工作。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越同志指派专人负责该案的跟踪督办,并积极推动省级层面的部门协调,对办案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陈和平同志、副局长杨建省同志多次带队深入泰州、兴化等办案一线,协调解决涉案产品检验等问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主任科员刘雨治同志作为省局对该案的督办责任人,深入办案一线全程参与案情研判,具体指导督办案件。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宏鸣同志举全局之力查办该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对违法产品坚决追根溯源。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翟耀华同志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指导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推动做好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张洁同志、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仇雅静同志组织检验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加班加点做好涉案产品检验工作,为案件定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郭全同志、法规处处长汤伯兴同志、稽查处殷建春、张彬、崔见秋、刘志远、黄小琴同志及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费金钰等同志,具体负责该案的调查取证工作,辗转浙江、重庆、四川、广东等地对涉案产品进行连续追查,常常放弃节假日与公安干警一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摸排蹲守,为案件的最终告破付出了大量艰苦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
“3·7”特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是一起典型的化妆品违法犯罪案件,集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假冒他人品牌等严重违法行为于一身。该案的成功查处,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的嚣张气焰,体现了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期间积极作为、严查大案、坚决维护公众健康安全的决心和意志。现对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家单位和朱勤虎、王越、陈和平、杨建省、刘雨治、刘宏鸣、翟耀华、张洁、仇雅静、郭全、汤伯兴、殷建春、张彬、崔见秋、刘志远、黄小琴、费金钰等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始终保持工作不断、队伍不乱,始终保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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